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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规范零售商在促销活动中的各种行为,2006年商务部发布《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》;2007年底,福建省9个部门联合下发了有关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的通知;今年4月14日,工商总局出台四项措施规范零售企业促销等行为……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,要求商品零售商规范促销行为,不得以虚构原价打折、虚构清仓等违法促销行为,侵害消费者权益,但是记者日前调查发现,各种违法促销声浪依旧高涨。那么,促销新规缘何难遏违规促销乱象?
违规促销“涛声依旧”
“清仓大处理!全场20元!20元!只要20元,你就可买到各种货真价实、款式新颖的男女服装、高档皮鞋,走过路过,千万别错过!”高音喇叭撕心裂肺不停地喊着,这是金相路一带一些服装皮具店清仓促销的真实情景。附近一个卖水果的摊贩告诉记者,这样的清仓大甩卖,什么最后一天了,其实都“清”了好几年,天天还在嚷着清仓,真是太可笑了。
记者在群英北路一家某品牌的服装专卖店看到,店内随处可见降价的小牌子,牌子上标注着“原价和现价”,记者在货架上随意翻看了一下,一件原价1000多元的羊毛衫,现价只需199元。对此,从事服装生意多年的蔡先生告诉记者,这样的价格肯定存在水分,应该是商家为了吸引顾客的眼球,在提高原价后再打折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。
采访中记者发现,在我市众多商店,类似的违规促销现象随处可见。
新规缘何难遏违规促销
业内人士认为,一些不良商家之所以敢顶风违规促销,是因为他们认为,这样的促销活动并不触犯法律,一旦被有关部门查处了,顶多也就交一些罚款了事,相对于他们以虚构原价打折、虚构清仓等促销谋取的利润而言,这样的罚款并不算什么。
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,促销新规仅仅是一个行政规章,法律地位较低,一旦出现纠纷,消费者还是要根据《合同法》、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等法规来保护自己。因此,促销新规中虽然明确规定了“各地工商、税务等部门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,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促销行为进行监督管理”,但要确保各部门监管到位,需要各部门通力协调配合。而部门配合形成合力,历来是一个难题。
消费者理性对待促销
记者街头随机调查显示,消费者面对商家打折、清仓处理等促销活动时,也日趋理性看待。73%%的市民认为自己并不能从商家的低折扣、大处理中得到真正的实惠,而58%%的消费者表示不认同所谓的原价,另有37%%的消费者表示商家频繁促销使他们有点麻木了。
一些市民认为,违规促销固然能吸引一部分消费者的眼球,但最终的结果往往是损害消费者的利益,也使自身的商业信誉受到影响,得不偿失。因此,商家要想真正在市场中站住脚,就一定要学会规矩做人、规矩做事。促销活动只有真正给消费者带来实惠,才能得到消费者的认可。(一斗) |